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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张大冬建议: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父母连带赔偿及征信惩戒机制

发布时间:2025-03-06 10:14:20来源:

全国人大代表张大冬建议: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父母连带赔偿及征信惩戒机制


2025 年 3 月 6 日,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淮安新安小学校长张大冬提交建议,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监护人连带赔偿制度,并将赔偿履行情况纳入个人征信体系。这一建议旨在通过法律与信用双重约束,强化家庭教育责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现行法律空白与现实困境


张大冬代表指出,当前我国《民法典》虽规定监护人需承担未成年人侵权责任,但实践中存在 “监护人怠于履行赔偿义务” 的现象。例如 2025 年 2 月广东东莞某家长放任孩子踩压水管致 10 吨水浪费后逃逸,最终仅通过民事调解追责。此类事件反映出部分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利用未成年人身份逃避责任。

国际经验与国内探索


张大冬借鉴俄罗斯 2020 年立法经验,该国规定父母需承担未成年子女犯罪的经济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我国多地也曾尝试通过信用惩戒约束监护人行为,如江苏 2018 年立法要求父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未达标者可能影响征信。但这些举措因缺乏全国性统一标准,执行效果有限。

征信惩戒与赔偿机制设计


根据建议方案,未成年人违法造成他人损失时,监护人需承担全额赔偿。若拒不履行,法院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融资信贷等行为。同时,探索建立 “信用修复通道”,监护人在履行赔偿义务后可申请移除征信记录。张大冬强调:“这并非‘连坐’,而是通过责任倒逼唤醒家长监护意识。”

专家支持与社会反响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教授李明认为,此举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方向,可与现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子女限制高收费私立学校政策形成协同效应。但他也提醒,需明确 “重大过失” 认定标准,避免过度扩大惩戒范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苗全军指出,赔偿范围应涵盖直接损失与合理间接损失,如水管爆裂案中的营业损失,需通过司法鉴定确保公平。

争议与完善建议


部分网民担忧此举可能加剧家庭矛盾,甚至影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对此,张大冬建议配套建立 “家庭教育指导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家庭提供帮扶。同时,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将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情况纳入社会观护体系,实现 “惩戒 + 教育” 双轨治理。

目前,该建议已引起立法部门高度关注。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推进,未成年人违法责任承担机制有望迎来系统性重构。张大冬表示:“我们期待通过制度创新,让家长真正成为孩子的‘第一责任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家庭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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